教育硕士 (教育行政与政策研究)

教育硕士学位课程旨在提升资深教育工作者的探究和执行能力。课程设计让学员选科时更具弹性,适合有志以更广阔视野理解教育专业,或希望深入探究专修范围的人士修读。
报名日期:

开始日期:
2024年9月1日
截止日期:
2025年2月28日
开课日期:
2025年9月
立即申请

课程简介

教育硕士学位课程旨在提升资深教育工作者的探究和执行能力。课程设计让学员选科时更具弹性,适合有志以更广阔视野理解教育专业,或希望深入探究专修范围的人士修读。

教育硕士的「综合课程」,可让学员更灵活选修科目。另一方面,学员亦可按个别兴趣,选读本院四个学系开设的「专修课程」,以巩固知识基础,有利学员深入研习各专修范围。

课程结构

(1) 修课要求

学员可选读(甲)综合课程,或(乙)专修课程,并按其要求完成课程。

(甲)综合课程

学员最少须修毕30学分,包括教育研究法3学分。课程中所有科目均由课程与教学学系、教育行政与政策学系、教育心理学系及体育运动科学系开设。学员在导师之指导下,可自行选读为不同范畴而设之科目,同时亦可在特定之研习范围中进行「研习与报告」。

修读办法

(i)
综合科目
从PEDU科目系列中选读6至9科(不包括实习、研讨班、研习与报告及某些特设之学科。详情请参阅各科概要。)
18-27 学分
(ii)
教育研究法
从下列科目修读2科:PEDU6003-6004, 6401-6406
(PEDU6404及6405皆有先修科目, 学生请参阅学院手册之学科概要。)
3 学分
(iii)
研习与报告
学生可选择完成下列其中一科:
PEDU6418, 6449, 6459, 6461, SSPE6901
0-9 学分

开办科目

请参阅由课程与教学、教育行政与政策、教育心理及体育运动科学系所开办之科目。

(乙)专修课程

学员可从六个专修范围中选取其一,然后按其核心科、选修科、教育研究法及 / 或研习报告之要求,修毕最少30学分,方可毕业。

(2) 其他要求

(a) 学员的累积平均积点必须不少于2.0,方可毕业。

(b) 学员每个学期必须达到研究院的评审要求。根据学则13.0中“成绩低劣及退学”,研究生于上一学期的累积平均绩点少于 2.0,该生次学期将被列为试读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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